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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15 、2016 年度资助工作考核的通知

发布人:本站编辑      时间: 2016-12-10       浏览次数:

各教学系:

为加强对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,提高资助管理水平,现对2015、2016年度的资助工作进行考核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内容:

本次考核依据《港澳论坛app学生资助考核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)进行,考核范围涵盖 2015 、 2016 年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。请各系依据指标体系的内容,进行自查打分和相关佐证材料整理。

二、指标打分

指标体系分为 A 、 B 两类。满分 120 分。 A 类指标的得分由院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报表统计情况产生; B 类指标的得分由抽验自查佐证材料和实地问卷调查的情况结合产生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考核工作从 12 月 12 日开始, 12 月 22 日结束,分为自查和复评两个阶段,每个阶段时间安排如下:

第一阶段:自查,时间安排为: 12 月 12 日 —12 月 16 日,各系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本系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打分,并将相关材料整理。以供复评打分。

第二阶段:复评,时间安排为: 12 月 19—12 月 22 日,依据各系自查评分,集中抽验相关佐证材料,并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资助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。

四、结果评定

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,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院系资助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,对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;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由考核组提出整改意见,要求限期整改;对不合格的院系,将减少或停发提前还款奖励和助贷奖补资金。

各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以考核为契机,认真检查总结本系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,通过查找问题,分析原因,及时改正,使我院的资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。

院资助管理中心

2016 年 12 月 8 日